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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中编委发〔2021〕8号)《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的通知》(湘编发〔2021〕11号)和《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常编发〔2021〕10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及意义

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把机构编制核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规范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党和国家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核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三、核查内容

(一)机构及编制情况。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

(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

(三)统计及实名制数据情况。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更新情况。

四、方法步骤

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从2021年9月下旬开始,2022年1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根据中央编委、省委编委和市委编委工作要求,武陵区委编委迅速部署开展当地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按照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数据更新等5个环节推进。

1.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核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对有关机构编制数据与本部门预决算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并对存在的差异作出说明。编外人员基本信息按年统有关要求填报,各单位全面核准实有人员信息,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以便后续统计、核对和备查。

2.群众监督。各机关事业单位在核查期间要在本单位指定范围内,在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基本信息表,以适当方式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公示信息不得上传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对外公开,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期满后要及时撤除有关信息。

3.数据比对。区委编办就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主要数据分别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其中,编办、组织部门承担机构编制数据与有关干部配备情况的比对;编办、财政部门承担机构编制数据与有关预算单位信息的比对;编办、人社部门承担机构编制数据与有关参保信息的比对。

4.实地核实。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的30%,重点检查“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实地核实可以集中对账,也可以现场查验。区委编办负责全区实地核查工作。

5.数据更新。针对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反映出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各单位须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规范填报,并及时更新数据、汇总上报。

核查期间,各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21年11月10日和2021年12月10日以前向区委编办各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在机构编制核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或复杂情况一并报送。

(三)总结阶段(2022年1月)。区委编办深入分析数据、查找共性问题,提出下一步意见建议。以2021年12月31日为数据采集标准时点,及时对实名制数据进行完善更新,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于2022年1月5日前向区委编委正式提交更新后的数据及核查情况报告,核查情况报告应当反映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与2014年全国核查结果的比较情况,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跨层级跨部门统筹调配编制资源、党政机构限额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制定部门间数据比对、问题磋商的具体工作方案,共同完成数据比对、实地核实和校正更新等任务,确保核查质量。区委编办将结合区委巡察、《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核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统筹工作力量。核查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关系到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具体落实。区委编办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工作力量,精心组织实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实名制数据、核查情况报告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筹报送。要加强工作结合,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实名制数据报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等工作统筹开展,整合相同相近环节、实现成果共享,尽可能减轻基层负担。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可靠。对于瞒报、提供虚假信息等严重影响核查数据质量等行为,特别是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三类违规问题的,将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进一步完善涉密机构编制信息的核查比对上报等全流程保密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联系电话:武陵区委编办监督检查组 7258863

          武陵区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71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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