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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市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常编办通〔201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办理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10日。

三、报送材料、报送程序和填写说明

详见“常德市武陵区机构编制网”网站“通知公告”的“常德市武陵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

四、网上公示平台

常德市武陵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平台:常德武陵区机构编制信息网(http://www.wlbb.gov.cn/)。

五、有关要求

(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各举办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事业单位法人,督促其按时报送年度报告。2019年7月10日以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要报送到位。

(二)确保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有效。事业单位法人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各事业单位法人填写年度报告书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少报、虚报、瞒报;介绍业务活动等情况要简明扼要,不能太过简单,也不宜过细;要有实质性数据内容;要加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坚持先变更登记后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开办资金(2018年末扣除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后的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与证书上开办资金数额相比,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需要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等发生变化的,需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需变更项目不止一项的,可以一并办理。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四)及时做好二维码图片申领工作。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升级,专用光盘已无法使用,未申领二维码图片或二维码图片遗失的事业单位,要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获取二维码图片。

(五)配合做好年度报告“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规定),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于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适时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进行“双随机”抽查,抽查和核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的信用内容向社会公示。

六、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人:何爱平。联系电话:0736-7190031。区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区政府一号楼六楼1637室。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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